各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文件精神,有效发挥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的作用,进一步落实“学校——院系——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和“学校——中心——院系——班级——寝室”五级心理危机干预网络,加强和改进校区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现决定举办2015级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心理委员能理解和掌握心理辅导的一般理论和操作技能,理解和掌握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和应对措施,明确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以及如何开展日常活动,能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自觉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工作,协助学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培训时间
1、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第5周。
2、寝室心理联络员培训:第6周。
三、培训对象
1、校区全体2015级班级心理委员、部分新当选未参加过培训的2012、2013、2014级班级心理委员。
2、全体2015级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
四、培训课程内容及具体安排
表1 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安排表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培训对象 | 课程内容 | 培训教师 |
3月23日(周三) 19:00-21:00 | 敬亭学堂 102 | 全体应参训心理委员 | 班级心理委员 如何开展心理活动 | 章翠娟 |
3月24日(周四) 19:00-21:00 | 敬亭学堂 102 | 全体应参训心理委员 | 大学生常见心理 问题的识别与预防 | 谢宇 |
3月27日(周日) 19:00-21:00 | 敬亭学堂 102 | 全体应参训心理委员 | 朋辈心理辅导的 基本内容与方法 | 汪媛媛 |
表2 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培训安排表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培训对象 | 课程内容 | 培训教师 |
3月30日(周三) 19:00-21:00 | 敬亭学堂 224 | 信息系寝室长 化工系寝室长 | 大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应对 | 谢宇 |
3月30日(周三) 19:00-21:00 | 敬亭学堂 220 | 机械系寝室长 商学系国贸专业寝室长 | 大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应对 | 汪媛媛 |
3月30日(周三) 19:00-21:00 | 敬亭学堂 218 | 建工系寝室长 商学系市场营销、物流、工管、经济专业寝室长 | 大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应对 | 章翠娟 |
五、培训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通知到每位应参训的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
2、各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要按培训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不得缺席。
学生工作办公室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