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6年优秀学生先进事迹报告团预演的通知
各系、相关学生:
为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榜样模范作用,进一步激励校区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兹定2016年3月4日(周五)晚18时30分于行政楼325会议室举行先进事迹报告团预演活动。
具体要求及流程如下:
1、预演形式为口头演讲,不使用其他辅助工具(如PPT);
2、预演按附件1中“序号”一览顺序逐一进行,请附件1学生准时参加;
3、演讲者用简要及有特色的语言介绍此次预演的主题或中心内容,随后演讲正式开始(共三分钟);
4、参加预演的老师将对预演的学生给予打分(采用百分制),评选出部分优秀代表,组建校级先进事迹报告团,代表参加校级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报告、宣传活动。
请相关同学准时参加,积极准备,同时附件2《演讲小技巧》供参考。
因有课不能及时参加的学生,请及时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并另行安排预演时间。如未请假或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563—3831050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