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级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28
文章作者:
发布人:
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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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文件精神,有效发挥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的作用,进一步落实“校区——院系——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和“校区——中心——院系——班级——寝室”五级心理危机干预网络,加强和改进校区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现决定举办2016级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心理委员能理解和掌握心理辅导的一般理论和操作技能,理解和掌握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表现和应对措施,明确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以及如何开展日常活动。寝室心理联络员能够及时发现和识别寝室同学的异常心理状态,进行上报和有效协助干预。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心理委员及寝室心理联络员能自觉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工作,协助学校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二、培训时间

1、心理委员培训:第10周。

2、寝室心理联络员培训:第10周。

    三、培训对象

    1、校区全体2016级班级心理委员、部分新当选未参加过培训的201320142015级班级心理委员。

2、全体2016级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

    四、培训课程内容及具体安排

1  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安排表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对象

课程内容

培训教师

111日(周 )

1900开始

敬亭学堂230

全体应参训心理委员

班级心理委员

如何开展心理活动

章翠娟

112日(周 )

1900开始

敬亭学堂230

全体应参训心理委员

大学生常见心理

问题的识别与预防

谢宇

2  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培训安排表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对象

课程内容

培训教师

116日(周日)1900开始

新安学堂336

化工系全体寝室长

建筑工程系全体寝室长

商学系全体寝室长

大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应对

程玉风

116日(周日)1900开始

新安学堂220

机械工程系全体寝室长

 信息工程系全体寝室长

大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应对

汪媛媛

五、培训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通知到每位应参训的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

2、各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要按培训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不得缺席不得迟到和早退

学生工作办公室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