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文件精神,有效发挥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的作用,进一步落实“校区——院系——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和“校区——中心——院系——班级——寝室”五级心理危机干预网络,加强和改进校区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现决定举办2016级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心理委员能理解和掌握心理辅导的一般理论和操作技能,理解和掌握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表现和应对措施,明确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以及如何开展日常活动。寝室心理联络员能够及时发现和识别寝室同学的异常心理状态,进行上报和有效协助干预。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心理委员及寝室心理联络员能自觉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工作,协助学校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二、培训时间
1、心理委员培训:第10周。
2、寝室心理联络员培训:第10周。
三、培训对象
1、校区全体2016级班级心理委员、部分新当选未参加过培训的2013、2014、2015级班级心理委员。
2、全体2016级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
四、培训课程内容及具体安排
表1 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安排表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培训对象 | 课程内容 | 培训教师 |
11月1日(周二 ) 19:00开始 | 敬亭学堂230 | 全体应参训心理委员 | 班级心理委员 如何开展心理活动 | 章翠娟 |
11月2日(周三 ) 19:00开始 | 敬亭学堂230 | 全体应参训心理委员 | 大学生常见心理 问题的识别与预防 | 谢宇 |
表2 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培训安排表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培训对象 | 课程内容 | 培训教师 |
11月6日(周日)19:00开始 | 新安学堂336 | 化工系全体寝室长 建筑工程系全体寝室长 商学系全体寝室长 | 大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应对 | 程玉风 |
11月6日(周日)19:00开始 | 新安学堂220 | 机械工程系全体寝室长 信息工程系全体寝室长 | 大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应对 | 汪媛媛 |
五、培训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通知到每位应参训的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
2、各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要按培训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不得缺席,不得迟到和早退。
学生工作办公室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