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15
文章作者:
发布人:
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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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

20162017学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已经成功发放到学生个人农业银行账户中,近期拟发放本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根据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与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要求享受国家资助的同学应该做到: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现要求各系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学生的资格复核工作,对于本学年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学习不勤奋造成学籍异动及休学退学、消费水平严重超出困难标准等情况的受助学生,原则上应停止其享受春季国家助学金资格,所取消的国家助学金资格经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由本系进行递补。

各系在复核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格杜绝瞒报、漏报现象发生。

本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卡进行发放,请未办理中国农业银行卡或中国农业银行卡丢失、失效的同学及时办理,以确保春季国家助学金的顺利发放。

报送时间:322日前。

报送方式:复核结果报送纸质版(院系盖章)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liuqianqian629929@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63-3831050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