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在二〇二二届本科毕业生中评定合肥工业大学“校长奖”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13
文章作者:
施小平/编辑 贾殿坤/审核
发布人:
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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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近日学校发布了《关于在二〇二二届本科毕业生中评定合肥工业大学“校长奖”的通知》(http://xgb.hfut.edu.cn/info/1058/12771.htm),现将宣城校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条件及推荐名额

评定条件详见《合肥工业大学“校长奖”评定办法》(附件1)。各系根据学科特点,结合学生实际,制定本系“校长奖”推荐人选评定细则。

宣城校区推荐11名学生参加校级评选,各系推荐参加校区级评选名额见附件2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412-418日。学校发布“校长奖”评选通知,符合“校长奖”评选条件的学生经辅导员推荐后,向所在系提出申请,递交有关申请审批表和其他相关材料。需要补录“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的同学,请严格按照校区近期发布的《关于宣城校区2022届本科毕业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认定与发放工作的通知》(http://xc.hfut.edu.cn/85/bc/c1955a34236/page.htm)要求进行。

(二)419-429日。各系“校长奖”评审工作小组受理学生的申请,组织初审、答辩初评,评定结果经系学生工作组审议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430-513日。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各系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报校区“校长奖”评审工作小组评审,评审结果经校区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在校区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宣城校区“校长奖”获得者推荐名单报送至学校。

三、评选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各系要压实压紧责任,对照学校评定办法有关评选对象、比例、条件、程序、时间节点等,制定本系工作细则,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2.严格审核把关。各系按照工作要求,成立本系“校长奖”评审小组,逐一审查学生材料、组织答辩、广泛公示,确保“校长奖”评定推荐工作平稳有序。

3.发挥榜样引领。各系要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推选出学生中的榜样模范,以“校长奖”评定推荐为契机,在学生中树立勤学向上的优良风尚,并引导“校长奖”获得者积极参加朋辈教育等学校活动。

四、材料报送

各系材料请于429日前报送,申请审批表(附件3)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表(附件4)报送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大学生服务中心(图书馆10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ixiaoping1215@163.com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412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校长奖”评定办法》.docx

附件2:宣城校区2022届本科毕业生“校长奖”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校长奖”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2022届本科毕业生“校长奖”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