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学生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学生党员参与生活园区建设管理,强化学生党员责任担当,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党员寝室”创建、“党员示范寝室”评选工作,力求通过创建一间寝室,带动一个楼层,激活一栋公寓,营造出一个和谐、文明、安全的生活园区文化氛围。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通过创建“党员寝室”、评选“党员示范寝室”,推动党建工作进生活园区,发挥党员在宿舍文化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员实际行动,带动其他同学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努力营造和谐、文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更好的促进生活园区建设。
二、创建及评选范围
寝室中有一名及以上学生党员,需创建“党员寝室”。“党员寝室”创建达标满一年后,对照标准可申请评选“党员示范寝室”。
三、创建及评选标准
“党员寝室”达标标准:
1.卫生状况优良。宿舍清洁、整齐、美观、大方,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寝室卫生文明检查评分标准》,每周寝室卫生成绩在同年级检查评分前30%及以内。
2.宿舍安全文明。宿舍注意用电安全,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存放危险器具,无《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寝室卫生文明检查评分标准》中列出的其他违反宿舍安全文明规定的事项。
3.文化氛围浓厚。宿舍成员勤俭节约、团结友善、互帮互助,学生党员能主动关心、帮助他人,带头树立正气,坚持原则,形成活泼、奋进的宿舍文化氛围,无抽烟、酗酒等不文明行为,无违反校规校纪、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4.综合素质较高。宿舍成员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作风过硬,学生党员能够引导宿舍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做好党组织交办的工作;宿舍成员遵守课堂规范,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课,学习认真刻苦,学生党员能够组织宿舍成员经常性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进行互帮互学,带领宿舍成员积极参加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坚决杜绝考试作弊。
“党员示范寝室”评选标准:
“党员寝室”创建达标满一年后,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三条及以上,可填写《党员示范寝室评选申请表》申请评选“党员示范寝室”。
1.寝室卫生检查在同一学期内连续六次在同年级检查评分前10%及以内;
2.寝室成员50%及以上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3.寝室成员100%都提交入党申请书;
4.寝室成员75%及以上都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5.寝室成员75%及以上获得校等级奖学金;
6.寝室成员75%及以上在校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或50%及以上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
7.寝室成员有见义勇为或其他典型事迹。
在创建“党员寝室”一年内曾被下发过《党员寝室整改通知书》,且整改不力的的寝室,不予申请评选。
四、创建及评选要求
1.各系、各学生党支部应将有党员的寝室全部创建为“党员寝室”,按照“党员寝室”达标标准加强日常督查,带动其他寝室学习文化氛围,对达不到标准的“党员寝室”要下发《党员寝室整改通知书》,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在系内进行通报批评。
2.各系、各学生党支部应将“党员寝室”整体表现情况定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营造“比学赶帮超”的热烈氛围,定期邀请创建效果好的“党员寝室”代表分享创建经验。
3.各系、各学生党支部应将“党员寝室”创建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与党内表彰、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等挂钩。评选为“党员示范寝室”的在同一学年内申报评选“先进寝室”优先考虑,引导党员把寝室创建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阵地。
4.各学生党支部应将“党员寝室”创建作为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中进行汇报,指导“党员寝室”积极申报评选“党员示范寝室”,“党员寝室”创建效果好、“党员示范寝室”评选比例高的学生支部才能在年终考核评议中评为“好”。
五、材料报送
1.党员寝室创建工作总结报送
请各个党支部对党员寝室创建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党员寝室创建达标情况、创建过程中的推进措施、创建效果、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言简意赅,层次清楚,于5月5日前将电子版交到学生党建科。
2.“党员寝室”材料报送
请各个党支部按照表格填写新增党员寝室数据,于5月5日前将附件1电子版交到学生党建科。
3.“党员示范寝室”材料报送
请各个党支部指导创建一年内表现优秀的“党员寝室”,对照评选标准申请评选“党员示范寝室”,指导其填写附件2、附件3,于5月5日前将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附件3(电子版)交到学生党建科。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63-3831596
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13
邮箱:xsgzdzz@qq.com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各党支部新增党员寝室统计表.xls
附件2:党员示范寝室评选申请表.doc
附件3:党员示范寝室申报展示材料.doc
附件4:党员寝室整改通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