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02
文章作者:
姜伦/编辑 代永建/审核
发布人:
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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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为持续深入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实校园欺凌防治“三早”措施(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坚决遏制青少年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切实保护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校区开展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如下:

一、注重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认真上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安全教育》等课程,把防治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纳入重点教育内容。采取主题班会、制作横幅标语、开展情景式教学活动等形式,营造教育宣传的良好氛围,让学生直观认知欺凌行为的表现。

二、加强法制教育

组织学生在宪法宣传日参加“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在日常教育过程中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等方式向广大学生普及法律知识,讲清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危害、成因及应对措施,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发挥法学专业学科优势,以组队的形式在假期开展法律知识普及的社会实践活动,服务社会和广大青少年的同时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

三、关注心理健康

以《大学生心理健康》公共必修课、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和团体辅导为重要教育阵地,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在开学初重点关注学生摸排、春秋季心理危机排查、日常工作重点关注学生管理等过程中,要认真核查、分析研判,建立“一生一档”的心理健康档案,指导需要帮助的学生到心理咨询中心咨询,同时加强家校联系,必要时指导学生到专业医院进行诊断治疗。

四、强化日常管理

加强院系四级网格化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等网格员在日常管理中的作用,对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在校学生、教职员工有对侵害学生行为强制报告的义务,严禁知情不报或私下了结。各系还要建立救助机制,做好对被欺凌学生及家长的抚慰、心理疏导干预,同时做好被欺凌学生情况的保密工作。

五、提高处置能力

以《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为契机,加强对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惩治力度。各系要在新生入学等时间节点,以线上、线下会议等形式组织学生学习《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学生管理制度和文件,让学生知法知规、守法遵规。如发生校园暴力和欺凌事件,要依法处置,第一时间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处置,同时依据《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对学生进行校规校纪处理。

各系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治理行动总结和活动照片请于617日(周五)前报送,电子版经钉钉报送教育管理科,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14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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