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和《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大学生朋辈心理辅导的作用,深化校区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现决定举办2022级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心理工作技能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如何开展班级心理活动暨大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心理委员)
2、大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应对(寝室心理联络员)
二、培训时间
10月28日 19:00-20:30
三、培训对象
1、校区全体2022级班级心理委员、新当选未参加过培训的2019、2020、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
2、全体2022级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
四、培训安排
表1 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安排表
表2 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培训安排表
注:若同时担任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则优先参加心理委员培训。
五、培训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通知到每位应参训的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
2、各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联络员(寝室长)要按培训时间及指定地点准时参加,不得缺席,不得迟到和早退。
后续将持续安排面向各系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联络员的团体心理辅导及素质拓展活动事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