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十佳大学生暨年度人物评选的通知》,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工大学子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决定开展校区2023年十佳大学生暨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及参选对象
面向校区二、三年级在校生评选十佳大学生,评选分为十佳大学生党员、十佳学生干部、十佳自强励志大学生、十佳少数民族大学生、十佳科技创新标兵、十佳学生社区标兵、十佳社会公益标兵、十佳文体素质标兵八大类,每类10名,共8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2.热爱学校,深怀“工业报国”之志,有较强的爱校荣校意识和护校兴校使命感;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5.学习刻苦,勇于探索,积极实践,成绩优异,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6.具有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关心集体,参与十佳大学生典型事迹宣讲活动,积极参加系学业辅导活动,主动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二)分类评选条件
1.宣城校区十佳大学生各类别评选条件
(1)宣城校区十佳大学生党员: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各学年学分平均成绩均在专业前30%,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校等级奖学金;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组织纪律观念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服务同学、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集体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有典型的个人事迹。
(2)宣城校区十佳学生干部:在任学生党组织干部、团学干部、主要班级干部并已任职满1年;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校等级奖学金;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清晰的工作思路、先进的工作理念、创新的工作方法和成功的工作经验,在同学们中享有较高的声望,受到大多数同学的肯定和拥戴;所在党组织、班团组织作风好、凝聚力强,特色工作明显,成员奖学金及荣誉等获得率高;所在组织至少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奖励。
(3)宣城校区十佳自强励志大学生:直面逆境、不畏艰辛,有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心态;自立自强,综合素质高,在勤工俭学、自助成才、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个人事迹鲜明感人,并具有一定影响力;乐于服务同学,具有服务社会、他人的意识和行动;至少获得1次国家励志奖学金。
(4)宣城校区十佳少数民族大学生:少数民族在校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风严谨,学习成绩良好;能够积极促进不同民族同学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并协助学校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鲜明的个人事迹,并具有一定影响力。
(5)宣城校区十佳科技创新标兵: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以第一负责人带领团队或个人,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奖励;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或参与科研项目并结题,或发表高水平论文、专利,或参与的创业项目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
(6)宣城校区十佳学生社区标兵:在任社区委员会成员、楼长、楼层长、寝室长或寝室心理联络员等社区服务岗位;热心学生社区事务,积极在社区开展学业辅导、心理帮扶、座谈交流等多彩教育活动,对社区的建设运行、管理服务做出突出贡献,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校等级奖学金。
(7)宣城校区十佳社会公益标兵:长期坚持投入社会公益服务事业,热爱志愿服务工作,在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扶贫济困、孝老爱亲、公益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感人事迹,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或公益创业有较好效益等;获得省级或者市级及以上奖励、积极参与各项公益环保赛事、被主流媒体报道并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可优先推荐。
(8)宣城校区十佳文体素质标兵: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文体活动,如艺术展演、运动会等,且至少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形成可供欣赏的优秀文学作品、艺术作品,或体育健身运动中取得一定成绩,或在国内、国际相关比赛中斩获突出奖项;对营造健康浓厚文体活动氛围、提升学生文体素养起到积极作用。
2.宣城校区年度人物评选条件
围绕道德实践示范、学术科研攻关、乡村振兴服务等,从本年度获评十佳大学生的学生中遴选本领更硬、表现更优、事迹更突出者,授予宣城校区年度人物称号。
三、评选流程
(一)推荐报名
由各系组织完成本系范围内的十佳大学生宣传动员、遴选,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可靠,每个类别推荐1名学生参与学校评选(机械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系可推荐2名学生,不接受个人报名)。每名学生只能报名和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曾获得过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得参选。
(二)组织评选
评选分为资格审核、初评、答辩终选三个阶段,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评选委员会组织开展相关评选工作。
1.资格审核:评选委员会按照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对参选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初评。
2.初评:评选委员会组织初评小组,结合报名材料,对参选学生进行初评,遴选候选人进入答辩终选环节。
3.答辩终选:评选委员会组织终选答辩,终选答辩日程安排提前公布,面向学生开放现场观摩。评选委员会综合各类别候选人竞选情况,从十佳大学生获得者中遴选10名优秀者授予宣城校区年度人物称号。相关评选结果通过校区网站公示。
评选委员会将从校区十佳大学生获得者中推荐3名学生(每类别)参与学校十佳大学生评选,从校区年度人物中推荐若干名学生参与学校年度人物评选。
(三)宣传表彰
评选结束后,校区将进行集中表彰,并持续开展宣传展示。依托辅导员工作室和各系学业辅导中心,通过专题报告会、定向分享会、线上交流会等形式,开展事迹宣传、经验分享、成长对话等朋辈引领活动,充分发挥学生榜样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
四、申报工作
申报个人提供申请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1)及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字数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校级以上奖励三个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院十佳××候选人×××事迹材料”)、生活照3张(电子版且像素不低于1500*2000)、加盖教务公章的个人成绩单。其中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附于报名表后,放在一个word里;生活照及成绩单单独提交,不放在文本中;同时提供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支撑材料。申报者所提供支撑材料应为当前培养阶段的表现或取得的成绩,请将个人材料提交所在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年度人物评选无需另外提交申报材料。
各系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所有材料经各系审核后报送。十佳大学生电子版材料经钉钉报送教育管理科,纸质版上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14。截止日期:2023年3月29日(周三)。
五、相关要求
大学生先进典型的培育、选树、宣传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系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切实把有先进典型事迹、有榜样示范作用、有影响感召力的各类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并积极搭建平台、创新形式,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2023年十佳大学生报名表.doc
附件2:XX系2023年十佳大学生评选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