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的青春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推荐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19日18:00
二、推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三、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0年8月以来)。
6.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四、推荐程序
各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每系至多推荐1名学生参与评选。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须在系内进行公示。
五、材料提交
1.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1)。
2.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2)。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事迹简介不超过200字,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不超过1200字,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3.被推荐人电子照片2张。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4.被推荐人微视频。被推荐人提交事迹材料同时需要提交一条微视频。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选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进行展示。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内容配字幕,时长不超过1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为保证作品上传顺畅,文件建议不超过100MB。
请各系将以上材料打包,以“××系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材料”命名,于9月19日18:00之前钉钉报送管理科,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姜伦
联系电话:3831433
附件1: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docx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