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学生消防安全教育警示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08
文章作者:
学工办/编辑 付彦林/审核
发布人:
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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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近期,国内火灾事故多发,部分高校火情火灾时有发生,教训极为深刻,给我们敲响了校园消防安全的警钟。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杜绝事故发生,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按照学校相关工作部署,现将近期集中开展学生消防安全教育警示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以学生在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域违规使用违章电器和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行为为教育警示重点。

二、工作对象

校区全体学生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教育阶段(即日起至320日)

1.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开展消防安全主题班会,做到全覆盖,使全体学生在宿舍做到“七不一要”(不使用违章电器,不私接拉电线,不使用明火,不抽烟,不焚烧杂物,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损坏公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人员离开宿舍时要切断所有电源),尤其强调不得在宿舍楼、实验室内为电动车充电。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相关案例材料可参考附件1。重点向学生讲清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违规充电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可能引发的后果,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可参考附件2),做到“消防知识都知晓,安全隐患无死角”。

2.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

各系组织全体学生签订《学生消防安全承诺书》(附件3),教育学生增强安全意识、纪律意识,要求学生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时刻紧绷消防安全这根弦,让学生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以及电动车或动力电池进楼充电等可能影响消防安全的各类行为。

3.营造校园良好氛围

依托报告会、消防演练、宣传橱窗、电子屏、公众号、QQ群等媒介,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防范要求,让学生做到“两会两知”,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自救逃生常识,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改阶段(即日起至320日)

1.全覆盖走访所有学生宿舍

全体辅导员要积极践行深入一线123规则,主动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实情,善于发现并及时反馈整改各类消防隐患。协助相关部门对学生宿舍、实验室等场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学生使用电动车情况,并对学生开展电动车规范使用和充电的专项消防安全教育。对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使用明火等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要建立工作台账,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2.建立安全学生自我督查工作机制

依托学生生活园区楼长、楼层长,班级骨干等学生队伍,结合春季学期开学初集中开展宿舍卫生大扫除和即将开展的寝室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创建良好的寝室环境,同时排查并及时处置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学生自我监督和互相监督的意识,引导学生发现和报告各类安全隐患的主动性,提升学生处置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

3.畅通各系信息反馈渠道

各系要切实做好日常监督和管理,教育学生对自身严格要求的同时主动监督周边同学的违规行为,异常情况需及时向辅导员、物业楼宇管理员、学生社区晚值班辅导员报告或报警处理(3831110)。

(三)督查处理阶段(320日后长期)

1.严肃处理

按照“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的原则,根据《合肥工业大学违纪处分办法》等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电动车或动力电池进楼充电等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情况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置。

2.纳入考核

学生消防安全违规违纪行为将列入文明宿舍创建、优良学风班级创建和各系文明行为规范的负面清单,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消防安全教育警示工作,要将消防安全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按照相关要求细化各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人,及时落实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落实,扎实开展

各系要按照消防安全集中教育警示工作的时间节点,落实落细教育、排查、整改等工作要求,指导辅导员深入一线开展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学生做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及时消除各类场所的安全隐患,形成互相监督和及时处置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

(三)及时总结,提升成效

请各系于322日(周五)前将学生消防安全集中教育管理专项工作开展情况(附件4)和开展相关工作的照片等支撑材料(不少于5张)以系为单位,经钉钉报送。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37


附件1:火灾案例及教育参考材料.docx

附件2:相关管理条例与校规校纪.docx

附件3:消防安全承诺书.doc

附件4: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情况.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