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选树一批兼具爱国情怀、全球视野、行业素养、工匠精神的青年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朋辈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子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关于开展合肥工业大学2026年大学生年度人物暨十佳大学生评选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评定人数及推荐名额
面向校区二、三年级在校生评选十佳大学生,评选分为十佳大学生党员、十佳学生干部、十佳自强励志大学生、十佳少数民族大学生、十佳科技创新标兵、十佳学生社区标兵、十佳社会公益标兵、十佳文体素质标兵八大类,每类不超过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2.热爱学校,深怀工业报国之志,有较强的爱校荣校意识和护校兴校使命感;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5.学习刻苦,勇于探索,积极实践,成绩优异,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6.具有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关心集体,参与十佳大学生典型事迹宣讲活动,积极承担朋辈教育活动,主动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二)分类评选条件
1.十佳大学生党员: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各学年学分平均成绩均在专业前30%;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组织纪律观念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服务同学、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集体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有典型的个人事迹。
2.十佳学生干部:在任学生党组织干部、团学干部、主要班级干部并已任职满1年;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校等级奖学金;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清晰的工作思路、先进的工作理念、创新的工作方法和成功的工作经验,在同学们中享有较高的声望,受到大多数同学的肯定和拥戴;所在党组织、班团组织作风好、凝聚力强,特色工作明显,成员奖学金及荣誉等获得率高;所在组织至少获得1次校级及以上奖励。
3.十佳自强励志大学生:直面逆境、不畏艰辛,有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心态;自立自强,综合素质高,在勤工助学、励志成才、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个人事迹鲜明感人,并具有一定影响力;乐于服务同学,具有服务社会、他人的意识和行动;至少获得1次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4.十佳少数民族大学生: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良好;道德品质优良,思想素养高,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与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积极参加各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活动、研学实践活动,努力协助学校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各项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5.十佳科技创新标兵: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以第一负责人带领团队或个人,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省级及以上奖励;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或参与科研项目并结题,或发表高水平论文、专利,或参与的创业项目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
6.十佳学生社区标兵:在任社区委员会成员、楼长、楼层长、寝室长或寝室心理联络员等社区服务岗位,且任职满1年;热心学生社区事务,积极在社区开展学业辅导、心理帮扶、座谈交流等活动,对社区的建设运行、管理服务做出突出贡献,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所担任社区工作岗位或参与社区品牌活动获得过相关奖励、评优者优先。
7.十佳社会公益标兵:热爱志愿服务工作,长期坚持投入公益服务事业,在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关爱儿童、助残爱老、社区行动、乡村振兴以及大型赛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感人事迹,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或公益创业有较好效益等。获得校级及以上公益类荣誉、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赛事、被主流媒体报道且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可优先推荐。
8.十佳文体素质标兵: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文体活动,如艺术展演、运动会等,且至少获得1次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形成可供欣赏的优秀文学作品、艺术作品,或体育健身运动中取得一定成绩,或在国内、国际相关比赛中斩获突出奖项;对营造健康浓厚文体活动氛围、提升学生文体素养起到积极作用。
三、评选流程
(一)推荐报名
由各系完成系内十佳大学生的遴选推荐工作,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可靠,每个类别推荐1名学生参与校区评选(机械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系可推荐2名学生,不接受个人报名),其中十佳大学生党员需由所在基层党支部推荐至各系,再经各系统一遴选推荐至校区,推荐名单须在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每名学生限报名一个类别的校区十佳大学生评选。
评选委员会将从校区十佳大学生中择优推荐学生参加学校大学生年度人物和学校十佳大学生评选,学校大学生年度人物与学校十佳大学生不重复推荐,曾获得过学校大学生年度人物、学校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得参选。
(二)组织评选
1.资格审核:评选委员会按照各类评选条件,对参选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初评。
2.初评:评选委员会组织初评小组,结合报名材料,对参选学生进行初评,遴选候选人进入答辩终选环节。
3.答辩终选:评选委员会组织开展校区十佳大学生终选答辩,终选答辩日程安排将提前公布,面向学生开放现场观摩。
(三)宣传表彰
评选结束后,校区将进行集中表彰,并持续开展宣传展示。依托辅导员工作室和各系青年宣讲团,通过专题报告会、定向分享会、线上交流会等形式,开展事迹宣传、经验分享、成长对话等朋辈引领活动,充分发挥学生榜样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
四、申报工作
1.个人基本材料:
(1)先进个人报名表(附件1)及2000字先进事迹材料(一个word内);
(2)个人高清生活照1张;
(3)加盖学院教务公章的个人成绩单1份。
2.个人支撑材料:提供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支撑材料。申报者所提供支撑材料应为当前培养阶段的表现或取得的成绩,请将个人材料提交所在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3.系推荐材料:
(1)系推荐汇总表(附件2);
(2)系有关推荐人选产生经过、资格审查、公示等情况的说明(1页纸即可,加盖公章);
(3)所有材料应经过各系审核后报送。
4.材料报送:
(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014800159@hfut.edu.cn,纸质版交至大活224;
(2)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3日。
五、相关要求
大学生先进典型的培育、选树、宣传是学生思政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系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切实推荐有先进典型事迹、有榜样示范作用、有影响感召力的各类优秀大学生,并积极搭建平台、创新形式,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30日
附件1:宣城校区2026年十佳大学生报名表.doc
附件2:××系十佳大学生评选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