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区2026年心理育人特色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7-07
文章作者:
发布人:
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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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通知要求,探索心理育人工作创新模式,打造心理育人工作品牌,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内涵式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26年心理育人特色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相关事项

1.项目类别

本年度心理育人特色实践项目设置两类:特色活动类、团体辅导类。

  1特色活动类:围绕心理健康开展主题鲜明、形式丰富的育人活动,提升学生心理素质。

2团体辅导类:聚焦人际、情绪、学业等主题开展系统化团体心理辅导。

  2.经费支持

  项目立项后按类别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建设周期1年。

  3.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校区专职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员,并能担负实质性研究和建设任务。

  2)申报人申报1个项目,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同类项目申报。每个项目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超过6人。

  3)支持跨系联合申报。

  4)同一内容不得同时申报学工办牵头的其他项目。

5)往年已立项的同类项目,本次再次申报,须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实质性深化升级,避免简单重复申报,确保项目具有延续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4.申报程序

1申报工作:项目申报者须填写《宣城校区2026年心理育人特色实践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命名方式:负责人-院系-校区2026年心理育人实特色项目申报表。以系为单位于2026年91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办公室32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51228494@qq.com(邮件主题注明:XX系项目申报材料)。

2)立项实施:项目立项后,将对项目开展定期督查、经验交流、成果收集等工作,项目负责团队根据项目建设任务要求,推动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各系在项目推动实施过程中注重工作总结和宣传。

3结题验收: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到期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项目验收。项目负责人围绕项目的开展实施,撰写2000字左右结题报告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实施举措、项目取得成效项目典型照片”四部分撰写)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项目验收。

二、工作要求

  1. 各系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建设,项目开展情况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2. 总结项目成效与经验,在校区内推广应用。

联系人:章翠娟

联系电话:0563-3831400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77

附件1:2026年宣城校区心理育人特色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宣城校区心理育人特色项目(团体辅导类)选题参考.docx

附件3:宣城校区心理育人特色项目(团体辅导类)实施标准.doc

附件4:2026年宣城校区心理育人特色项目结题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