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宣城校区2023-2024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08
文章作者:
夏群、章翠娟 /文 付彦林/审核
发布人:
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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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校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选树典型、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宣城校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班级心理委员:14名。

2.优秀寝室心理联络员:28名。

3.心理协会工作之星:5名。

4.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5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级心理委员

1.任职班级心理委员工作已满1年且目前仍在职,工作表现优秀;

2.思想上积极上进,品行良好,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服务同学,人际关系良好,生活态度积极,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在和谐班级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

3.能够主动学习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和朋辈心理辅导水平;能及时发现、关心和帮助有心理困惑的同学,并积极有效地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及时鼓励有心理困扰的同学去寻求专业支持;

4.认真落实校区和系内布置的有关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方法得当;

5.班级同学互帮互助氛围良好,个别同学心理困扰能得到及时帮助。

(二)优秀寝室心理联络员

1.任职寝室心理联络员工作已满一年且目前仍在职,工作表现优秀;

2.思想上积极上进,品行良好,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服务同学,人际关系良好,生活态度积极,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在和谐班级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

3. 能够主动学习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和朋辈心理辅导水平;能及时发现、关心和帮助有心理困惑的同学,并积极有效地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及时鼓励有心理困扰的同学去寻求专业支持;

4.认真落实校区和系内布置的有关工作;在寝室内部积极宣传各类心理健康知识;及时传达校区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内容;

5.关心寝室同学,积极关注室友心理变化,做好心理帮扶工作。

(三)心理协会工作之星

1.在校区或系心理协会中担任学生干部满1年且目前仍在职,工作表现优秀;

2.思想上积极上进,品行良好,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服务同学,人际关系良好,生活态度积极,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在心理健康社团中做出突出成绩;

3.主动学习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和朋辈心理辅导水平;

4.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清晰的工作思路和创新的工作方法,能够协助校区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各项工作;

5.积极开展大学生朋辈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完成社团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有较突出的工作成绩和先进事迹。

(四)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熟悉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政策与规定,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律,认真落实校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安排;

2.有效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或心理社团学生干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积极参加相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会议和其他相关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工作认真主动,积极组织开展有影响、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三、评选流程

1.择优推荐

申请人需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并另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各系。经各系认真评审,机械工程系和计算机与信息系择优推荐2名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和4名优秀寝室心理联络员,其他系择优推荐1名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和2名优秀寝室心理联络员。心理协会之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经个人申报,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选。请各系517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交至行政楼426,电子版材料以“XX-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jmxtxzz@126.com

2.总结表彰

评选工作结束后,校区将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对获奖人员予以宣传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将其作为总结、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要契机和载体,做好各系优秀朋辈心理骨干的择优推荐工作。

 

联系人:章老师     电话:0563-3831400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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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2: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