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晨曦计划”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08
文章作者:
学工办/编辑 付彦林/审核
发布人:
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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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为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生活和体育锻炼习惯,增强身体素质,营造健康生活、勤奋学习的校园氛围,现决定在学生中开展“晨曦计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1.活动时间:2024311-2024628日,每天早晨6:00-9:00

2.活动地点:各系根据所选项目自定,不得占据主干道影响交通。

二、活动对象

面向校区2023级学生,同时倡导其他年级学生共同参与。

三、活动内容与参与方式

1.晨读

各系组织学生在教室或其他室外固定地点开展晨读,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0分钟,学生朗读时要保持气韵畅通,声音洪亮。各系可以向学生推荐晨读书目。

2.晨跑

各系组织学生在室外指定路线开展晨跑,要求男生每次不低于1.2km,女生不低于1.0km,速度在3min/km—10min/km范围内。

3.早操

早操于每周二至周五7:00在东来广场组织进行,校区统一播放两遍《大众广播体操》音乐。学生需提前学习广播体操,提前到达东来广场按照站位图站好(见附件一),较为完整的完成两遍早操动作。

4.特色活动

各系可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在室外固定地点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特色活动,如武术、健身操、八段锦、太极拳等,形成“一系一特色”的生动局面。每次活动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

四、考核记录

1.每名学生每月参加“晨曦计划”应不少于10次,每学期应不少于40次。各系需制定“晨曦计划”的考核方式,并安排专人检查。可使用“第二课堂”小程序或其他打卡工具来记录学生出勤情况。

2.学生参与“晨曦计划”情况将纳入第二课堂“体育健身”模块考核,在读期间大一“晨曦计划”达标后方能获得第二课堂“体育健身”模块第一星;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在大一学年达标,学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系审核后在其他学年继续完成。如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晨曦计划”,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各系审核处理。

3.校区会根据各系工作实施方案对学生出勤情况和活动质量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各系工作评价的重要指标。

五、工作要求

1.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组织实施。各系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2023级学生参加“晨曦计划”。同时,积极倡导2022级、2021级和2020级的学生共同参与,一起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2.做好安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各系要组织学生进行运动前的准备活动,并安排专人监督活动开展情况。各系要认真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严防各类安全隐患。

3.提升工作成效,表彰先进典型。各系要加强过程管理,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提升工作成效。各系要根据各班级和学生在“晨曦计划”中的表现,在系内开展表彰活动;校区对各系报送的“晨曦计划”先进个人(人数为参与活动人数的5%)予以表彰;校区根据各系不同年级实际参与情况,结合学年工作总结材料评分,参考检查结果,评选若干优秀工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

六、材料报送

各系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二)和工作总结材料(见附件三)分别于311日(周一)前和6月底经钉钉报送教育管理科。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38


附件一:早操站位图.xlsx

附件二:XX系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晨曦计划”工作总结材料(模板).docx

附件三:XX系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晨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模板).docx